浙市政業(2006)9號
更 名 公 告
各會員單位:
1989年2月,經浙江省城鄉建設廳批準,浙江省市政工程行業協會正式成立。1992年,經浙江省民政廳批準,我協會依據中國市政工程協會的貫稱重新更名登記,由浙江省市政工程行業協會更名為浙江省市政工程協會。
經過17年的發展,本協會會員單位已覆蓋了全省市政行業的各個專業和部門,其領域的絕大多數企事業單位已是本協會的會員,按照《浙江省社會團體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行業協會的名稱應當表明所屬行業”并使用“行業協會”稱謂的要求,為此,本協會五屆三次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于2006年1月13日作出決議,一致同意將“浙江省市政工程協會”更名為“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
經浙江省建設廳(浙建人教批[2006]3號文)和浙江省民政廳(浙民民復[2006]13號文)批準,本協會現更名為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新的名稱自2006年3月18日起正式啟用。“浙江省市政工程協會”一名同日停止使用,“浙江省市政工程協會”印章及財務專用章按規定已上交浙江省民政廳銷毀。
特此公告
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
2006年3月18日
抄送:中國市政工程協會
浙江省建設廳辦公室、人教處、城建處
浙江省民政廳、浙江省民間組織管理局
各市城建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