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政府辦公廳于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和管線改造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部門、單位加強管理,減少道路重復挖掘現象。
根據《通知》要求,規劃、建設、城管部門和管線產權管理單位要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做好規劃編制和方案設計,統籌同步考慮城市道路和各類管線改造,同時對方案設計要深入研究論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廣泛吸收合理化建議,并積極推廣應用地下管線綜合管廊或共同溝等先進技術和非挖掘工藝,從源頭上減少對城市道路的重復挖掘。
根據寧波市政府要求,今后該市將形成部門協調、多方聯動的市、區兩級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明確城市道路和管線改造重要事項。這一聯席會議制度由城管部門牽頭,建設、規劃、公安、交警以及相關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共同參與。今后,城市道路和管線改造須按照現有市、區管理權限報送相應聯席會議會審,會審通過后再列入年度改造計劃;影響面大的城市道路和管線改造項目實施前,設計方案須報送相應聯席會議會審。交付使用5年內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以及大修竣工3年內的城市道路,均不得挖掘;因特殊情況需要挖掘的,需報送相應聯席會議會審。
目前寧波市城管部門正在制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復管理辦法,以進一步規范、細化、明確城市道路和管線改造的相關事項。對嚴重影響交通的項目和工序,將錯開上下班高峰施工,避免施工揚塵污染、污水泥漿亂排和交通擁堵等,減少施工給市民造成不便。對隨意挖掘、損毀綠化和浪費材料的建設、施工責任單位,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同時,市政工程將實行工程銘牌制,即重要市政設施整治改造項目竣工后,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責任單位將刻入銘牌長久公示。
(來源:寧波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