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業[2015] 3號
各市市政行業(工程)協會、麗水市建筑業行業協會、義烏市市政行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評選辦法,現就2015年度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以下簡稱“省市政金獎工程”)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程應在2014年9月30日前竣工,已列入創省優計劃,在申報前已通過竣工驗收備案并投入使用。
二、申報省市政金獎工程的推薦申報途徑為:申報工程須經建設、監理、質監、養護管理(使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市政行業協會,由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市政行業協會集中向省市政行業協會推薦申報。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評選范圍、申報條件推薦。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工程未完成批準的項目計劃任務書的建設內容或未按設計要求完成工程建設內容的;
2.未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
3.未獲省市政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工程;
4.施工期間發生過較大質量責任事故,或主體結構有質量隱患進行加固補強過的工程,或未進行結構評優的工程;
5.工程施工期間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的;
6.工程雖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7.工程建設中存在因商業賄賂受到刑事處罰的;
8.嚴重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規則,受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
9.惡意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三、申報時間:為了與市政工程申報錢江杯獎(優質工程)的銜接,省市政金獎工程的申報資料必須在2015年2月15日前報送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地址:杭州市下城區皇親苑小區5幢1單元101室,郵編:310003,聯系人:陳艷蓉 電話:0571—85100587),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省市政金獎工程須提供以下申報資料:
1.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申報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裝訂在申報資料中,另一份單獨裝訂;
2.工程立項批復、規劃許可證、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施工圖設計審查、結構優質評定證明、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復印件;
3.主承建和參建單位的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單位的承包合同、項目經理任職文件、注冊建造師證書、監理合同、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和項目質量監督員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4.工程主要平面、立面(橫斷面)和總平布置圖(凈配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場站工程)的施工圖縮印件;
5.工程質量監理評價報告;
6.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意見書);
7.承建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簽署的工程外觀質量檢查記錄、實體質量檢查記錄、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或由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時所簽署的或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外觀、實測實量、質量保證資料評分和綜合評分表),申報道路工程須提供《城鎮道路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DB33/T1074-2010)中的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價表;
8.工程獲設區市市級優質工程的證明文件;
9.工程獲省市政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證明文件;
10.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參加省市政行業優秀質量管理小組QC成果發布的獲獎證明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情況證明件;
11.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質量創優的音像視頻(播放時間5-8分鐘)。要求圖像真實、清晰、針對性強,配有與圖像對應的解說詞,能反映工程概況、項目主要內容、施工方法、工程特點、科技含量和質量管理水平;
12.反映工程全貌和關鍵部位施工質量和質量控制狀況的彩色照片30張以上并附簡要文字說明,其中10張為竣工照片;
13.《評選辦法》中規定的其他資料;
14.上述申報材料中1(word格式)、12(jpg格式)兩項須同時提交電子版(光盤或U盤)。
五、省市政行業協會秘書處依據評選辦法對申報工程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對資料初審通過的申報項目計劃在3月份組織專家進行實地工程質量評價。
六、2015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市政項目和中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浙江省項目)的推薦申報,將在評選出的2015年度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中根據申報條件擇優推薦。
七、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評選辦法和申報表可登陸《浙江市政網》(http://www.zgysncp.com)下載。
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城建處、省建筑業管理局、省建筑業行業協會、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各市建委(建設局)、寧波市城市管理局、義烏市建設局,吳雪樺副廳長、本會會長、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