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設局)、寧波市城市管理局、溫州市政園林局、紹興市建管局:
2005年,全省上下認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設“平安浙江”的戰略部署,適應構建“和諧社會”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全面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緊緊圍繞年初確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探索新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加大監管理的力度,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繼續趨于穩定好轉,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比上一年有較大幅度下降,各項指標均在省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控制之內。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2005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總體情況
2005年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共發生施工死亡事故72起,死亡78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比2004年下降26.5%和27.8%。其中,三起重大事故2起,死亡六人,與200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持平,死亡人數減少2人,下降25.0%。
全省共有寧波、溫州、嘉興、湖州、衢洲和臺州等6個設區市建筑施工事故起數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超過全省平均值(全省下降平均值為26.5%)的有寧波、溫州、湖州、衢州和臺州5個設區市,其中湖州市下降75%,衢州市下降69.2%,寧波市下降55.6%。
全省共有杭州、寧波、溫州、嘉興、衢州和臺州7設區市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超過全省平均下降值(全省下降平均值為27.8%)的有寧波、溫州、湖州、衢州和臺州5個設區市,其中湖州市下降75%,寧波和衢州下降69.2%。
紹興、金華和舟山3個設區市建筑施工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比2004年有所上升。紹興市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上升33.3%;舟山市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上升20%;同比上升幅度最大是金華市,共發生建筑施工事故6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數上升20%,死亡人數增幅達到100%,其中包括了2起三級大事故。
二、專項分析
1、 按事故類別分:
高處墜落發生49起死亡53人,死亡人數占事故總數的67.9%。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11起,下降18.3%死亡人數減少11人,下降17.2%。
物體打擊發生6起死亡6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7.7%。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增加1起和1人,分別上升20%。
坍塌發生4起死亡6人(含三級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7.70%。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9起,下降69.2%;死亡人數減少9人,下降60%。
機械傷害發生4起死亡4人,死亡人數占事故總數的5.1%。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7起,下降63.6%;死亡人數減少8人,下降66.7%
觸電發生3起死亡3人,死亡總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3.8%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減少4起和4人,分別下降57.1%。
起重傷害發生2起死亡2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2.6%。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增加2起和2人,分別上升100%。
中毒發生1起死亡1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人數的1.3%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持平;死亡人數減少3人,下降75%。
其他事故發生3起死亡3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3.8%。 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增加1起和1人,分別上升50%。
2、按事故發生部位分:
洞口和臨邊發生20死亡22人,占事故死亡人數的28.2%。腳手架發生15起死亡16人,占事故總數的20.5%。
井架及龍門架發生12起死亡14人,占事故總數的17.9%。
以上部位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三分之二,這些部位仍是事故防范的重要環節。
模板發生3起死亡3人。占事故總數的3.8%。
土石方工程發生3起死亡3人,占事故總數的3.8%。
施工機具發生5起死亡5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6.4%。
現場臨時用電發生2起死亡2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2.6%
墻板結構發生1起死亡1人,占事故總數的1.3%。
其他部位發生6起死亡6人,占事故總數的7.7%。
3、按企業的資質等級分:
一級企業承建的工程發生36起死亡40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51.3%。
二級企業承建的工程發生16起死亡16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20.5%。
三級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發生18起死亡18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23.1%。
無資質單位承建的工程項目發生2起死亡4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5.1%。
4、按項目經理資格等級分:
一級項目經理施工的工程發生21起死亡24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30.8%。
二級項目經理施工的工程發生23起死亡24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30.8%。
三級項目經理施工的工程發生19起死亡19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24.4%。
無項目經理施工的工程發生2起死亡2人,占事故死亡總數的2.6%。
5、按事故發生地的設區市分:
杭州發生16起死亡16人,占全省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20.5%。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上升6.7%;死亡人數減少1人,下降5.9%。
寧波發生4起死亡4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5.1%。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5起,下降55.6%;死亡人數減少9人,下降69.2%。
溫州發生11起死亡13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16.7%。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8起,下降42.1%;死亡人數減少9人,下降40.9%。
紹興發生4起死亡4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5.1%。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增加1起和1人,分別上升33.3%。
嘉興發生7起死亡7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9.1%。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減少1起和1人,分別下降12.5%。
湖州發生1起死亡1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1.3%。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減少3起和3人,分別下降75%。
金華發生6起死亡10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12.8%。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上升20%;死亡人數增加5人,上升100%。
衢州發生4起死亡4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5.1%。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減少9起和9人,分別下降69.2%。
舟山發生6起死亡6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7.7%。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增加1起和1人,分別上升20%。
臺州發生7起死亡7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9.0%。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4起,下降36.4%;死亡人數減少5人,下降41.7%。
麗水發生6起死亡6人,死亡人數占全省的7.7%。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持平。
6、按事故發生時間分:
一月份發生3起死亡3人,死亡人數占事故總數的3.8%。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減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數減少1人,下降25%。
二月份未發生死亡事故。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7起,下降100%;死亡人數減少7人,下降了100%。
三月份發生6起死亡6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7.7%。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4起,下降40%;死亡人數減少5人,下降45.45%。
四月份發生8起死亡8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10.3%。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增加2起,上升33%;死亡人數增加2人,上升33%。
五月份發生6起死亡6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7.7%。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持平。
六月份發生1起死亡1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1.3%。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9起,下降90%;死亡人數減少12人,下降92.31%。
七月份發生5起死亡5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6.4%。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9起,下降64.3%;死亡人數減少13起,下降72.2%。
八月份發生10起死亡10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12.8%。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上升11.1%;死亡人數與去年相比同期持平。
九月份發生7起死亡7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9.0%。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下降30%;死亡人數減少3人,下降30%。
十月份發生8起死亡9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11.5%。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上升14%;死亡人數增加2人,上升29%。
十一月份發生12起死亡14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17.9%。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增加6起,上升100%;死亡人數增加8人,上升133%。
十二月份發生6起死亡9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11.5%。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下降33%;死亡人數減少1人,下降10%。
7、按發生事故的工程類別分:
在房屋建筑工程中發生61起死亡64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82.1%。
市政工程發生11起死亡13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16.7%。
拆除工程發生1起死亡1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1.3%。
8、按事故發生區域分:
各類園區的工程項目發生22起死亡22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28.2%。
非園區的工程項目發生50起死亡56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71.8%。
9、按事故發生地域分:
設區市城市的工程項目發生31起死亡33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42.3%
縣級城市的工程發生28人死亡32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41.0%。
村鎮的工程項目發生9起死亡9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的11.5%。
城郊結合部的工程項目發生4起死亡4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5.1%。
10、按投資主體分:
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發生23起死亡27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34.6%。
企業投資的工程項目發生45起死亡47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60.3%。
個人投資的工程項目發生4起死亡4人,死亡人數占事故死亡總數的5.1%。
三、建筑施工事故特點
(一)2005年事故類型以“四大傷害”為主。全省建筑施工事故中,高處墜落、施工坍塌、物體打擊、機具傷害的死亡人數占事故總數的96.1%,其中又以高處墜落事故為主,雖然2005年全省開展預防高處墜落的專項整治工作,歷時五個月,但高處墜落事故依然居高不下,占事故死亡總數的67.9%。特別是2005年第三季度高處墜落占該季度事故起數的77.3%。高處墜落事故仍是2006年安全生產重點防范的內容,全省建筑施工現場預防高處墜落的專項整治工作必須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
2005年各類坍塌事故比2004年有大幅度下降,事故起數減少9起,下降69.2%;死亡人數減少9人,下降60%,特別是有效地遏制了承重支撐架坍塌事故的發生,這說明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廣大建筑業企事業單位高度重視預防坍塌事故,也說明2005年全省開展的預防坍塌事故的專項整治活動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從事故發生的部位來看,施工危險部位仍然集中在洞口和臨邊、各類腳手架和井架及龍門架部位。去年發生的事故中,在洞口和臨邊、各類腳手架和井架及龍門架這三個施工部位分別死亡了22人、16人和14人,三項相加達52人,占去年建筑施工死亡總人數的66.7%,正好三分之二。所以,將“四口”、“五臨邊”和井架卸料平臺列為施工現場的重點危險源加以監控,是抓好今后施工安全生產重中之重的工作。
(三) 從事故發生的工程類型來看,以房屋建筑工程為主。2005年發生在房屋建筑工程上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達總數80%以上,但市政工程安全事故也應進一步重點加以防范。
(四)從事故發生地域來看,以設區市居多,在設區市城市中發生的事故起數占總數的43.1%,死亡總人數占總數的42.3%。
(五) 從事故發生頻率來看,同類事故重復發生。同類事故在同一地區多次重復發生。如2005年7月7日由蘭溪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專業分包的浙江鳳凰化工有限公司搬遷工程甘油車間工程,在采用吊藍方式進行外墻涂料作業過程中,施工人員不按規范操作吊籃,致使吊籃限位小繩拉斷,大繩無處固定,造成吊籃墜落,籃中一死一傷。12月12日由金華裕隆涂飾有限公司違法分包(無資質)的武義縣明招國際大廈工程,在進行外墻涂料噴刷作業中,作業人員吊籃安裝及使用不當,違章操作吊籃上行,致使吊籃突然整體墜落,造成發生三死一重傷的三級重大事故。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 企業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沒有有效運作。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極不重視,內部管理力量薄弱。一是不少企業的主要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極不重視,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和企業規模擴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大量缺少,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非但沒有得到加強,反而在削弱。二是企業內部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特別是企業項目部的調控能力日益減弱,很多制度和規定沒有在工作項目中得到貫徹落實。三是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之一的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沒有承擔起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二)建筑市場秩序有待進一步規范。一是招投標市場秩序不規范。二是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屢禁不止,企業采用“一腳踢”承包方式,只抽取利潤,不對項目實施有效監管。三是私招濫雇現象仍大量存在。一線操作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較差。許多工程項目基本是由在勞務市場上招聘來的民工施工。這些民工沒有經過系統的安全培訓,就連入場的三級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特別是對那些剛從農村出來的農民工,他們不熟悉施工現場的作業環境,不了解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識、安全意識、自我保護能力。
(三)政府監管責任未有效落實,監管不到位,一是政府監管難以到位,由于專職監管人員少、監督覆蓋面小、監管力度不夠、責任不落實。二是部分開發區、高教園區內項目和未辦手續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管存在空擋和盲區。三是政府監管的思路沒有及時調整,工作不到位。忽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糾正和處罰。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的現象普遍存在。四是個別主管部門,對本地區事故多發的現狀,不能及時分析本地區的安全生產形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的連續發生,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對重復同類事故缺乏有效的防范手段。五是部分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事故報告、處理和結案不及時,查處不力。
(四)有章不循,冒險蠻干。有些工程項目對分項工程既不編寫施工方案,也不做技術交底,有章不循。冒險蠻干。有些工程項目對分包單位實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產有關的法規、標準只停留在項目管理班子這一層,落實不到施工隊伍手上,操作人員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規范和操作過程;又因缺乏管理,違章作業現象不能得到及時的糾正和制止,事故隱患未能及時發現和整改,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浙江省建筑管理局
二ΟΟ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