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筑業協會、各專業工程協會、省建設投資集團、中國聯合工程公司:
現將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分會《關于評選2006年度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的通知》建協質[2006]4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補充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
一、申報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范圍為;從事土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裝飾工程建設獨立法人企業。
二、申報程序為:由企業自愿申報,各市建筑業協會、各專業工程協會、省建設投資集團、中國聯合工程公司負責申報資料的收集和審核后,于2006年8月31日前集中報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將按中建協質量分會的分配名額擇優推薦。
三、申報企業應向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交納預審和推薦費800元。
收款單位:浙江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
開戶銀行:工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
帳號:1202026109900026419
聯系人:何水花、張雪芬
聯系電話:0571-81956273(兼傳真)、81956046
附件: 關于評選2006年度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的通知
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
浙江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
2006年2月23日
關于評選2006年度全國工程建設實施
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分會)、建筑業協會(聯合會),各有關行業建設協會, 有關城市建筑業協會,直屬會員單位: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追求卓越績效已成為21世紀質量管理的重要趨勢。2004年9月發布的《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GB/T19580-2004),是我國質量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標志著質量管理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為了應對新的挑戰,鼓勵和引導企業積極學習和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全面提升建筑業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分會決定從今年開始開展評選表彰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活動。現將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由各有關協會根據《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先進企業推薦表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附件1)的規定和工作程序負責推薦。
二、推薦申報的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 符合《辦法》中規定的基本條件;
2、 獲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稱號2次以上;
3、 企業已經導入卓越績效模式,并按國家標準《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的要求開展了自我評價,找出了主要優勢和改進空間并進行了自我改進.
三、 推薦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 申報表(附件2)
② 企業的自我評價報告
③ 自我評價表(附件3)
④ 打分表(附件4)
⑤ 協會推薦文件.
企業自我評價報告內容應對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以及配套的《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技術文件的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的具體方法、工作展開情況和取得的實際效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進行自我評價,主要說明企業的主要優勢和主要改進機會.需要追溯性說明的質量活動限申報前三年內;無追溯性說明的質量活動只說明近年情況.報告文字力求簡潔明了,不超過1萬字.
協會推薦文件,需對企業導入卓越績效模式及其進行自我評價的情況予以說明,并對企業的自我評價報告審核確認.
申報資料于2006年10月31日前報至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分會,同時提供電子版資料.
四、推薦評審時間安排
今年是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的第一次評審.推薦評審時間安排是:10月申報;11月資料審查,對通過資料審查的企業進行現場抽查;12月審定.
五、 對通過審定的企業授予2006年度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榮譽稱號,并頒發獎牌和證書,同時在媒體上公布和宣傳.
六、申報企業交申報費1000元.
收款單位:中國建筑業協會
開戶銀業:北京工商銀行紫竹院支行
帳號:02000076090891125—80.
聯系人:李 菲 李秋丹
地址:北京百萬莊建設部內
郵編:100835
電子信箱:Zjxzlfh@sinoaec.com
聯系電話:010-68360094(兼傳真)、68360052
附件:
1. 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推薦表彰辦法
2. 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申報表
3. 卓越績效模式自我評價表
4. 卓越績效模式自我評價打分表
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
建設質量管理分會
二00六年一月十七日
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
推薦表彰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2004),引導和鼓勵工程建設企業追求卓越,增強在新形勢下的市場競爭能力,在中國質量協會的倡導下,決定開展推薦表彰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活動.為了規范推薦和表彰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是授予學習和實踐卓越績效模式,并取得突出的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企業的一種榮譽.
第三條 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表彰活動,是質量管理創新和質量效益型活動在新形勢下的繼續和發展.卓越績效模式標準反映了當今世界現代管理的先進理念和方法,開展此項活動對于提升我國工程建設企業的整體素質和市場綜合競爭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四條 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推薦范圍為:從事土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裝飾工程的國有、股份、集體、私營和中外合資的工程建設獨立法人企業.
第五條 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由企業自愿申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分會)及各行業工程建設協會(以下簡稱"各地區、各行業有關協會")負責申報資料的審核和推薦工作.
第六條 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推薦表彰活動每年一次,由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分會組織實施.
第二章 推薦條件
第七條 被推薦企業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 積極學習和實踐卓越績效模式,根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GB/T19580—2004)的要求,按照《卓越績效模式自我評價表》開展自我評價,經營績效突出,呈上升趨勢,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二、認真貫徹實施IS09000族標準,建立、實施并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已獲認證注冊;提供的建筑工程產品或服務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
三、認真貫徹實施IS014000、OHS18000族標準,建立、實施并保持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企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在本地區、本行業中保持先進水平
(1) 近三年竣工工程質量全部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并一次驗收合格;
(2) 近三年至少創2項省、部級(含)以上優質工程;
(3) 近三年至少有2項省、部級(含)以上優秀QC小組活動成果,其中至少1項全國工程建設優秀QC小組活動成果;
(4) 企業三廢治理、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達標,安全業績突出;連續三年無重大用戶投訴;
第三章 推薦程序
第八條 推薦工作由各地區、行業有關協會負責實施。有關協會應依據推薦條件,按分配名額,在本地區、本行業積極學習和實踐卓越績效模式的企業中擇優推薦。
第九條 被推薦企業按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2004)的內容,結合行業實際,按填寫要求,填寫《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申報表》、《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自我評價表》和《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自我評價打分表》,并附必要的證實性材料,報本地區、行業有關協會審核確認。
第十條 各地區、行業有關協會根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對上報企業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后,確定推薦企業,填寫推薦意見,加蓋公章。
第十一條 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分會對各地區、行業有關協會推薦的材料組織審查,并對符合推薦條件的企業提出審查意見,報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評審委員會審定。
第四章 表彰與獎勵
第十二條 經審定批準的企業,授予當年“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榮譽稱號,頒發獎牌、證書。榮譽稱號有效期三年。
第十三條 對獲得“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榮譽稱號的企業,通過召開表彰大會、媒體宣傳等手段,擴大社會影響;同時在企業中推廣先進企業的成功經驗,引導更多企業學習和實踐卓越績效模式。并可推薦參加全國質量管理獎的評審。
第十四條 各地區、行業有關協會可對獲得“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榮譽稱號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企業也可對在爭創全國工程建設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工作中,貢獻突出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章 紀 律
第十五條 申報企業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不得弄虛作假。違背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申報、獲獎資格并予以媒體暴光。
第十六條 各地區、行業協會在推薦、審核工作中必須堅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嚴禁給企業增加負擔。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推薦資格,必要時通報其主管部門。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分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