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最佳雇主企業”評選條件包括勞資關系和諧、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良好的企業品牌等多方面要求,并要求獲獎企業在挖掘企業內部人才、引進外部人才方面,以及在鑒才、引才、用才、留才機制方面做出優秀成績。為提高評比的公正性和指導性,組委會制訂了相當“嚴苛”的評選標準,“最佳雇主企業”必須達到十一個評選條件并經過專家評議、勞動監察部門的復核和社會公示才可能入選。蕭宏集團以打造學習型團隊、提升員工個人價值、積極改善員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不懈努力,走在了浙江創建和諧的勞動關系道路上的前列。這些舉措得到“浙江省最佳雇主企業”評選組委會的高度認可,授予了蕭宏第三屆“浙江省最佳雇主企業”光榮稱號。
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獲獎將進一步激勵公司在各項員工制度上繼續朝著系統化、制度化方向發展,積極開展關愛員工的活動,完善員工福利待遇,爭取在有限的條件下,最大限度地做好員工的各項保障工作。
(項金良、沈紅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