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業[2012]29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寧波市城市管理局,義烏市建設局,各市市政行業(工程)協會,麗水市建筑業行業協會,義烏市市政行業協會,各有關施工企業:
根據浙江省建筑業管理局《關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市政公用工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以下簡稱省市政標化工地)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函告如下,并請按下列要求組織好相關申報工作。
一、申報時間
2012年度省市政標化工地項目申報工作,截止日期2012年10月10日。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工程應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的要求。應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規范。已列入創建省市政標化工地計劃,經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確定為“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參選工程”,并已獲得掛牌的工程。
(二)申報工程應是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之間通過竣工驗收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或不予評審:
1、申報企業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過建筑施工較大事故,或在全國范圍內發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數累計3人及以上的;
2、申報企業一年內在建筑活動過程中發生行賄等犯罪行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或申報工程項目負責人受到處理的;
3、申報工程發生過一般事故或火災,塔機、腳手架、活動房等設施、設備倒塌事故,發生過群體性社會治安事件影響較大的;
4、申報工程防汛、抗臺工作不力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5、申報工程按規定應達到節能標準,實際未達到標準的;
6、申報工程照片、影像資料不清晰、內容簡單、不齊全或無法對申報工程安全標準化的水平作出準確評價的;
7、申報工程建設程序法定手續不齊全或竣工時間不在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之間的;
8、申報工程規模不符合要求的;
9、申報工程已參加過往年省市政標化工地評審的;
10、未列入創建計劃、未掛“參選牌”的。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分為上、下冊,統一用A4紙,采用軟紙封面(封面上應打印工程名稱、申報企業、申報地區和申報日期),除目錄外需編頁碼,并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一)上冊內容:
1、目錄;
2、申報表;
3、獲得設區市級標化工地文件;
4、設區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對申報工地三階段(基礎、主體、附屬設施或安裝)檢查評分表;
5、申報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不少于三次的日常檢查情況;
6、申報企業關于創建省市政標化工地的情況介紹(不少于1500字);
7、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8、申報企業(包括參建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復印件);
9、申報工程“參選牌”領取單審批表;
10、工程辦理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
1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竣工備案表。如只提供工程各方主體單位蓋章并簽字的竣工驗收表的,還需提供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部門出具的竣工情況證明;
12、參建單位的證明材料(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復印件);
13、《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資料。
注:3、4、5項的相關文件材料,請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提供給申報企業。
(二)下冊內容:
1、彩色照片。要求:工程基礎、主體、附屬設施或安裝各階段和五小設施等按照《浙江省市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辦法》的九個分項分類,每個分項的不同內容不少于3張反映安全狀況和民工學校開展活動情況、工地大門口懸掛參選牌的彩色照片(缺項的要有說明);工程竣工后反映工程全貌的不同方位照片各1張以及反映基礎工程(路基、橋基、基坑等)、主體結構(路面系、橋梁面系、池體構造等)和附屬設施(人行道、道路無障礙設施、集水井、檢查井、橋欄桿、擋土墻等)、機電工程(電氣、管道、設備等)等實體照片各不少于1張。照片統一打印在A4相片紙上并要有簡要文字說明。
2、錄像。要求:能充分反映各階段(包括:工程基礎、主體、附屬設施或安裝、五小設施、竣工實體)、各分部分項的施工安全生產狀況的錄像光盤一片,時間5-10分鐘;光盤要影像清晰,能完整讀完,粘貼在封面的背面。
四、其他要求
(一)各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的要
求,認真做好申報材料,確保申報材料完整并真實有效。各企業申報時還應填寫申報工地信息采集表(附件1)。《實施細則》和申報表格可登陸《浙江市政工程網》http://zjsz.cbi360.com下載。
(二)請各地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申報推薦工作,及時將推薦2012年度省市政標化工地文件、申報工程匯總表(附件2)、申報工程材料和信息采集表按時一并報送省市政行業協會秘書處。其中,申報工程匯總表和信息采集表的電子文檔保存到U盤同時上報或發送電子郵件至:1251989732@qq.com。報送地址:杭州市百井坊巷皇親苑小區5幢1單元101室,聯系人:陳艷蓉,聯系電話:0571—85100587。
附件:1、申報2012年省安標化工地信息采集表
2、申報2012年省市政標化工地匯總表
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抄送:省建設廳城建處、省建筑業管理局、吳雪樺副廳長、本會會長、副會長
附件1:
申報2012年省安標化工地信息采集表
(主承建單位填寫)
填報單位(蓋章):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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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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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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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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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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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主項)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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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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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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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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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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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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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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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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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建造師證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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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承建單位填寫(由設區市匯總上報電子版),并用word格式保存。
附件2:
申報2012年省市政標化工地匯總表
設區市有關部門(公章): 聯系人: 電話: 上報時間:
序號 |
申報工程名稱
(全稱) |
工程造價
(萬元) |
申報企業名
稱(全稱)/
資質等級 |
項目經理姓名/資格等級 |
監理企業名稱(全稱)
/資質等級 |
項目總監姓 名 |
參選牌號碼 |
參建企業
名稱(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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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企業名稱、工程名稱應填寫全稱,內容應齊全;
2、本表用Excel格式保存,隨資料同時上報;
3、“參選牌”號碼必須與發放的匾牌號一一對應并填寫完整([20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