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業〔2024〕27號
各有關市政設施管理、養護單位,相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市政設施養護質量水平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結合協會年度工作計劃,現就2024年度浙江省市政設施養護質量水平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浙江省范圍內,符合《辦法》第七條和第十條規定的市政設施養護項目,可申報參與評價。
二、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按照《辦法》第十三條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項目資料、證明文件、反映項目全貌及項目質量創優的PPT匯報材料等。
申報材料分為上、下冊,統一用A4紙,采用軟紙封面(封面上應打印項目名稱、申報單位、申報日期)。上冊內容為申報表(一式兩份),下冊內容為項目資料一套(一式一份)。
四、申報程序
申報項目由項目所在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設區市市政設施管理部門或設區市市政行業(工程)協(學)會(或《辦法》規定的相關推薦機構)推薦后,向省市政行業協會申報。
請各推薦單位嚴格對照《辦法》規定認真組織、嚴格把關推薦。
五、其他
1.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辦法》和相關文件的要求,認真做好申報工作,確保申報材料完整并真實有效。《辦法》和《申報表》可登錄“浙江市政網”(www.zgysncp.com)下載。
2.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將申報材料于11月15日前報至評委會辦公室。
聯系人:鮑曉璇,18225592900
周曉亞,13185055890
報送地址:杭州市西文街368號3樓312室
電子郵箱:xzzh@ydri.org.cn
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市政設施養護質量水平評價申報表
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