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業[2016] 4號
各設區市(含義烏)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委托單位、市政行業(工程)協會,相關會員單位: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市政公用工程評選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評選實施細則》)經征求各設區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委托單位(以下簡稱主管部門)的意見,并經我會七屆四次理事會議原則通過,對有關理事的建議意見,又作進一步的修改后,在網上予以公示。根據七屆四次理事會議的決議,該《評選實施細則》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現將貫徹意見安排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全員職工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生態環境保護、創建綠色工地意義的認識,提高對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從思想理念上,資金保證上、實際行動上真正落實,要克服“目標要創建,具體在應付”,“標準有要求,資金不保證”,“公司很重視,班組無作為”,“工期逼得緊,標化放一放”等等存在的問題和不良傾向,真正做到標化工地規范化,常態化。相關會員單位應組織開展《評選實施細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檢查評分辦法》等管理規定的學習,2016年省協會將會同各設區市市政協會開辦培訓班,對已開工或將開工的申報省市政標化工地公司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專題培訓。
二、對于已領取“參選牌”并已完工的項目,經各設區市主管部門的推薦,參加2016年度的評選;已領取“參選牌”但未完工的項目仍應接受省協會組織的評價,經設區市主管部門推薦,參加評選。
三、其它已備案創建省市政公用工程標化工地項目按《評選實施細則》執行,其中有個別項目由于特殊情況,按照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工期緊迫,施工期間未參加省協會組織專家進行工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狀況現場評價的,將在2016年專家評價期間對其進行資料包括影像內容的評價,在2016年度評審前申領“參選證書”后方能參選。
四、新開工并創建省市政公用工程標化工地的項目應按《評選實施細則》的規定,按要求做好備案、接受評價、申領參選證書、參評等各項工作,省協會秘書處將適時做好網上、書面的報備受理、評價結果告知、參選證書發放、評選結果等公吿、公示工作。
五、積極響應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創新、協調、開放、綠色、共享”的號召,在標化工地建設工作中,努力實踐。貫徹中的情況和問題希及時聯系。
聯系人:夏磊剛,電話/傳真:0571-85100587
QQ/郵箱:564247370@qq.com
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