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的通知
浙建協[2016]39號
浙工質協[2016]15號
各市建筑業協會、省級專業工程協會、省建設投資集團:
根據“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評選要求,現就2016年度浙江省“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規模: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的單體工程,或總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的群體建筑;30000座以上的體育場;5000座以上的體育館;3000座以上的游泳館;1500座以上的影劇院;200間以上客房的飯店、賓館;高度350米以上的電視發射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的古建筑修繕、歷史遺跡重建工程。
2、住宅、工業建筑和市政公用、交通、電力、水利等專業工程應符合《評審辦法》第九條中相關規定。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工程必須是已獲得華東六省一市范圍內的省(市)級優質工程;
2、申報工程必須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設計先進,符合規范,應用新技術,工程質量達到較高的水平;
3、申報工程必須已投入使用,結構安全,滿足使用功能,用戶滿意;
4、已申報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及國家優質工程的工程項目均可申報。
三、申報資料及時間:
1、申報工程應填報《“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申報表》;說明工程概況和施工質量情況的文字資料;工程合法性證明資料;工程施工合同;項目經理(建造師)證書復印件;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以及竣工驗收證明及備案證書復印件等資料;
2、申報資料必須在2016年7月30日前送到杭州市莫干山路425號瑞祺大廈5樓510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要求:
1、各市建筑業協會和有關專業協會要嚴格按照申報名額規定進行申報,不得突破;
2、申報資料必須齊全完整,內容正確,編目清晰;
3、申報表中的單位名稱必須準確,與單位公章相符;
4、參建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的證明資料,包括相關單位對參建單位施工質量的評價證明。
聯系人: 楊顯祥 蔣兆康
聯系電話:0571-81956271 81950809
附件:
1、2016年度浙江省“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申報名額分配表
2、“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評審辦法
3、“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申報表2016年華東杯優質工程獎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