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政業[2009]2號
關于2009年度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
申報和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現將2009年度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申報和評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程應是2008年9月30日前竣工驗收,并在申報前已通過備案投入使用。
二、2009年度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評審工作按《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評選辦法》實施,申報工程應已獲得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
三、根據省建協(浙建協[2008]71號)關于2009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的市政工程由本協會集中推薦。推薦申報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的市政工程必須是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申報工程必須符合省建協(浙建協[2008]71號)《關于2009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規定。
四、申報的工程必須是完整的能發揮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從設計到施工嚴格執行了“強制性條文”,達到國家和部頒相關施工技術標準、規范要求。申報的工程應附施工圖設計審查的意見(提供復印件并有原件存放單位的簽字蓋章)。
五、大中型以上或結構復雜、造型新穎的橋梁工程,應有橋梁動、靜荷載試驗資料,并提供檢測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申報的項目必須獲得當地設區市級優質工程獎(金杯獎)稱號,并有當地設區市級建設工程(市政)質量監督站出具的《工程質量監督說明》。
七、申報時須提交:《申報表》二份(單獨裝訂);所有附件書面資料應按次序先后,編目編頁碼后裝訂成冊一份;錄有反映工程質量創優活動情況的DVD光盤(有普通話配音,播放時間控制在10分鐘內)一張;反映工程施工中質量管理情況的照片6張和反映工程竣工后全貌的照片4張共10張(均不得進行電腦修飾處理),一律按次序附文字說明后粘貼在附件資料的最后幾頁內。上述申報材料應在2009年3月20日前報送到省市政行業協會秘書處,逾期不再受理。
八、2009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市政項目和中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浙江省項目)的申報,將在評選出的2009年度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中根據申報條件擇優推薦,其資料報送將按要求另行通知。
九、浙江省市政金獎示范工程評選辦法和申報表可直接從《浙江市政》網(www.zgysncp.com)上下載。
申報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本協會秘書處聯系,聯系電話:0571-85100585。
浙江省市政行業協會
2009年1月6日
抄送:省建設廳、張文平副廳長、省建設廳城建處、省建筑業管理局、省建筑業行業協會、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各市建設(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各市市政行業(工程)協會、本會會長、副會長